| 近日,福建泉州泉港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泉港区峰尾镇中港路久统酒吧存在火灾隐患。接到举报后,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两位监督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
据了解,久统酒吧(举报信内是酒桶酒吧)位于泉港区峰尾镇中港路峰尾商品楼处的私人民房内,该民房共4层,一层为久统酒吧、火锅,夹层为酒吧,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营业面积约100平方米,一层层高约4.5米;二层闲置;三层房东自己住宿;四层闲置。
在核查过程中,大队监督人员经询问相关人员得知,久统酒吧于2009年7月投入营业,并且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场所内未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指示灯;电线敷设零乱未实行穿管保护;针对久统酒吧存在的隐患问题,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对该酒吧进行查封,并予以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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