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室内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无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违法行为,11月4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消防大队对位于辖区的山东金星医用器材有限公司实施临时查封。
当日,莱城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山东金星医用器材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室内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无室外消火栓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过询问调查和现场勘查,在查明违法事实后,莱城消防大队迅速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款规定,消防大队依法对其纺织车间进行了临时查封,并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