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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被遮挡阻碍灭火 竹山一商场遭重罚
中国消防在线 | 时间: 2009-11-03 | 文章来源: 湖北消防总队十堰消防支队 | 作者: 湖北 王晓伟

日前,湖北竹山县人民路一儿童服装商场室内消火栓被堵逾期未改,受罚5000元,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受罚500元。

在10月一次检查中,竹山县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干部发现一儿童服装商场室内消火栓内放有杂物,而且消火栓前被大纸箱堵住,严重影响其正常使用。该儿童服装商场在接到大队《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未按期改正其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四款的规定,而李某作为该儿童服装商场的法定负责人,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的行政责任。

为维护消防法的尊严,确保秋冬季节火灾高发期的消防安全,惩治违法行为,11月3日,竹山县消防大队在取得充分证据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分别给予该儿童服装商场5000元和其法定代表人李某500元的处罚。目前,该单位已经缴清罚款,并改正饿违法行为。

随着冬季火灾高发期的来临,为防灭火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竹山消防大队将继续加大对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消防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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